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》,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、公益向善的原则,就甲方自愿向乙方捐赠事宜,订立本协议,共同信守执行。

一、捐赠内容

甲方自愿向乙方捐赠人民币壹万元整,捐赠资金于本协议签订当日转入乙方指定银行账户,转账备注“应急救援物资采购”。甲方保证捐赠资金来源合法,无任何权利瑕疵,若因资金问题给乙方造成损失,由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。

二、捐赠用途

本次捐赠指定用于乙方应急救援装备采购,助力乙方开展各类灾害救援、防灾培训等公益活动,更好发挥专业救援作用,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。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捐赠用途,确需变更的,需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获得同意。

三、双方权利与义务

甲方按时足额履行捐赠义务,有权查询捐赠资金使用情况,可凭乙方出具的合法捐赠收据享受相关税收优惠。乙方妥善保管捐赠资金,严格按约定用途使用,在收到资金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捐赠收据,每季度向甲方简要报告资金使用情况,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甲方监督。

四、违约责任

甲方未按协议履行捐赠义务,逾期超过5个工作日,乙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追偿相关损失;乙方擅自改变捐赠用途,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纠正、退还剩余资金,并追究相应违约责任。

五、其他

双方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争议,优先友好协商解决。本协议一式两份,甲乙双方各执一份,自双方签字(盖章)之日起生效,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,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